对如何做好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的主要特点及原因
(一)从违法类型分析,未批先建、少批多占、未报即用问题比较突出。未经批准占地行为所占比重最大。
(二)从违法主体上看,国家、省重点工程及民生工程违法用地、农村违法用地等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农村违法用地主要是农民建房,但此类违法违规用地面积小,违法总数比较大,不容忽视。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特点,分析其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尚未树立节约集约用地观念。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大量工业项目投资落地建设,部分项目存在借机圈占土地“摊大饼”式的违法违规问题。同时,相当一部分企业投资强度低,存在着土地闲置和低效用地现象。
二是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较低。农村居民建房少批多占、未批先建、建新不拆旧等违法用地行为比较严重,设施农业建设等用地不规范。如果政策引导不到位、监管不及时,将会形成大规模违法用地。
三是由于审批环节多、周期长等原因,用地单位不能及时办理或无法办理合法用地手续,或建设单位无视法定程序审批,往往边报边用,甚至未报即用,造成违法违规用地。
四是对用地单位土地报批监管工作不到位,未及时了解企业用地建设规划需求,企业在报批过程中为避免缴纳罚款,对动工建设的项目用地不开展土地报批工作,而对未建设的土地却进行报批。因此,导致用地单位批建不一致,不能解决已形成的违违法用地问题。
五是从项目落地建设与规划的衔接上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瞻性不够,存在着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数量不足、空间分布不当、地块规划用途与现实发展需要不相符等问题。一旦新上项目,用地选址如不属于建设预留用地范围,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难以上报用地审批,如属于一般农用地,还需要申请调整规划,调为建设预留地方可报批使用,操作的周期长、环节多,不能及时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因此,一但项目落地建设,又因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难以报批,形成大量违法用地。
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的难点
(一)执法环境差。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长,一方面城乡建设用地需求呈刚性扩张趋势,另一方面国家在土地管理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非常严格的政策措施。有的地方政府在服务发展,招商引资过程中忽视了对国土资源的保护,导致国土部门执法被动,不能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动态巡查效果难以落到实处。尽管近年来建立健全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和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但在实践中,由于部门之间执法理念上有差异,实现联合执法还存在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二)农村村民依法利用国土资源的观念比较淡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居民建房日益增多,违法用地现象较多。还有部分村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为谋求个人利益,无视《土地管理法》私搭乱建、抢建、圈占土地等问题比较严重。执法人员在查处制止此类违法行为时遭遇少数当事人无理纠缠,甚至农村村民集体阻挠,拒不停工。若强行制止,就会引发激化矛盾,执法人员也可能受到人身威胁和侵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土资源执法的效果。
(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案件查处执行难。由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没有强制执行权,对于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国土部门唯一能做的就是立案查处,然后移交法院执行。国土部门做出生效的处罚决定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然而从立案到下达处罚决定,最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时再加上复议、诉讼,由于办理时间周期过长,一套程序走下来,违法建筑早已形成。即使法院积极配合,也增加了强制执行的难度,同时也加大了违法人的损失,形成新的上访案件和不稳定因素。因此,部分违法案件在申请法院执行后,实际难以执行,出现深不得、浅不得、硬不得、软不得、难以执法到位的尴尬局面,从而,在事实上淡化了法律的权威和效力,难以对违法者形成强有力的打击和震慑。
三、应对当前国土资源违法问题的措施
(一)将执法与宣传相结合,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一方面要多层次的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群众依法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正面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另一方面在执法过程中进行宣传,以宣传为目的,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活动,将执法和宣传有效的结合起来,增强宣传和执法的实效。
(二)将查处和预防相结合,遏制违法用地的蔓延。“预防为主,查防结合”是我们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工作方针。我们国土管理部门要围绕这个方针,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当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上,在做好日常动态巡查工作的基础上,还要开拓思路,从工作机制和方法上着手,突破预防的局限,将预防与土地征用、报批、供地、地籍等基础日常业务相结合,健全违法用地的预警机制,使预防不仅仅局限在动态巡查某一个环节,预防的职责也不能落在执法监察一个部门,让预防贯穿到国土资源管理的整体工作中,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将堵截和疏导相结合,降低违法用地的发案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长期困于传统的以堵截为主的模式之中。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用地指标日益紧缺,土地供需矛盾紧张,堵截的堤坝难以经得起经济势头的冲击。在强劲的冲击力前,以“开源”为主的方式策略尤为重要,正确引导建设项目合理合法的使用土地,有效的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结合新农村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地增减挂钩等政策,进一步减少违法用地。
(四)将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提升执法监察的正能量。传统的执法监察工作只注重于监管与立案查处,执法过程中不注重秉持服务的理念。对一些落地的建设项目要从选址、规划、报批、供地等环节入手,深入实地与用地单位对接,了解用地单位建设基本情况,积极引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做到用一块、建设一块、报批一块,做到批建一致。既要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也要避免出现违法乱建行为。
(五)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监察效能。充分利用全国“一张图”工程和遥感监测影像资料,与国家监管平台对应,建立“批、供、用、补、查”信息化数据资料。通过与国土资源的计划、审批、供应、补充、开发、执法等行政监管系统叠加,共同构建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应用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分析掌握项目用地基本情况,提升执法监察效能。
(六)加强国土资源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近年来,我们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干部队伍不断进行调整充实,逐步趋于年轻化,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执法力度明显增强、执法的氛围明显改善。但也出现了执法干部缺乏执法工作经验、对综合业务及法律法规不熟悉等问题,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较为老套,工作思路也较为狭隘,还停滞在传统的执法监管模式。因此,要进一加强执法监察队伍的建设,加强学习培训,转变观念和工作思路,在工作中树立“监管与服务”的理念,释放、提升执法监察正能量。
国土资源部提出“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国土资源工作新定位。因此,把监管与服务结合起来,推动国土资源执法监督检查方式的转变,进一步规范用地秩序,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