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土地登记发证程序 服务群众办事提速增效——乌审旗国土资源局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简化办证程序 提升服务效能
在依法、规范做好土地登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登记审批程序,变“两次审批”为“一次审批”,变“局办公会研究审批”为“局分管领导直接审批”。即对一些简单明晰的具体登记发证事项,包括招拍挂出让土地按时缴清价款的、近期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仅申请办理企业名称等变更登记的、工业用地办理抵押登记的和以房产作抵押土地使用权作零抵押的,明确用地单位或个人提出登记申请,资料齐全,经审核后认为符合办证条件的,由业务股室提出意见,分管领导审签即可办理,无需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实现业务即到即办。
缩短办证时限 提高工作效率
进一步缩短土地登记发证办结承诺时限,在符合法定条件,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前提下,旗镇区内的土地初始登记发证、土地变更登记、土地抵押登记由原10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在苏木镇的土地初始登记发证、土地变更登记、土地抵押登记由原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对急需办理登记发证的,及时做好服务对接,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前置服务”、“延时办公”、“加班加点”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便捷、高效服务。对权属来源清楚、资料齐全、界址无争议、经审查符合办证条件的,先办证,再提交局领导和旗政府领导签字,确保在最短时限内办结。同时,对旗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办理业务可采取提前介入、预约办理、上门服务等方式, 最大限度的缩短办理时限。
减少办事环节 方便群众办事
为减少群众办事环节,努力创新服务方式,实行“并联”服务,即办事群众在递交申请资料后,局办事人员主动与申请人联系对接,将权属调查与外业测量同步进行;充分引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经实地核实,宗地现状、界址及面积未发生变化的,由测绘单位直接出图,不再履行指界签字手续;进入行政审批业务,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进一步规范了报件受理、办结时间、填写要求,将各种土地登记类型申请资料的目录及内容形成清单,在窗口申请时就一次性详细告知申请人,避免群众因提交资料不全而重复跑腿;减少内部环节,申请资料齐全后由业务工作人员流转并完成登记审批,办事群众无需到局相关业务股室办理,只需最终到行政服务窗口领取土地证。
目前,土地登记发证程序的审批时间缩短了50%以上,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审批效能, 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