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西至天津南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内蒙古境内)项目用地预审已通过我局审查

时间:2014-10-22 17:23   来源:    保存:
   近接国家电网公司交流建设分公司申请,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2号令)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06123)文件要求,我局对该公司蒙西-天津南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内蒙古境内)建设项目进行初审审查。 

  国家电网公司交流建设分公司蒙西-天津南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内蒙古境内)建设项目已取得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2条重点输电通道建设的通知》,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建设项目拟选址于准格尔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已编制准格尔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及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并履行了听证和论证程序。结论性意见表明,规划修改方案切实可行,项目建设不影响准格尔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 

  该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利用资源,实现能源资源更大范围优化配置的需要,是满足陕北、蒙西、山西煤电基地外送以及华中受端地区电力负荷快速增长的需要,符合我国特高压电网建设的总体规划,有利于充分利用交流特高压试验示范工程的输电能力,节约输电走廊资源,项目建设将实现西北煤电基地电能直供中部各省负荷中心,既有利于缓解500千伏电网潮流输送压力,降低系统输电损耗,也有利于节约输电线路走廊及土地资源,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电力工业的具体体现。 

  项目选址适宜,用地规模合理,征地补偿费及社会保障资金已列入预算,我局同意通过审查,并已报送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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