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土地调查规划院组织开展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培训
时间:2015-01-29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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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4〕690号)文件要求,抓紧建立全国地价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对全国重要城市地价动态变化情况进行监测的精神,近期,鄂尔多斯市土地调查规划院邀请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专家,组织技术人员就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进行了培训。
鄂尔多斯市土地调查规划院作为鄂尔多斯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主要技术承担单位,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成立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外业工作组,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就该项目对东胜区、伊金霍洛旗中心城区、康巴什新区进行野外实地布点踏勘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2015年第一季度需完成东胜区、伊金霍洛旗中心城区、康巴什新区166平方公里范围内166个监测样点的布设及形成第一季度监测成果资料。此项工作现已全面展开。
鄂尔多斯市土地调查规划院通过确定城市监测范围,设立地价监测点,由土地估价师及时跟踪,采集地价监测点的地价信息,按时收集、汇总、整理、分析,形成季度和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成果,按时上报并适时公布的过程来完成。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是土地供应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一向重要基础性工作。监测价格的同时,也可以把握土地市场经济状况。 2014年12月1日出台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明确提出“城镇基准地价必须三年一更新,以六年为一个级别的全面更新”,这就为地价动态监测的应用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为基准地价和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找到契合点,为制定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提供了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