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把服务关口前移 方便矿山企业办事
时间:2015-02-0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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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全旗矿山企业有充足的时间在发证机关办理延续手续,避免矿权人因各种因素逾期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造成经济损失,鄂托克旗国土资资源局主动将服务关口前移,方便矿山企业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
该局本着主动为企业服务的理念,一改之前的许可证延续办理方法:在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30天前给矿山企业下发《采矿许可证延续通知书》,未按要求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来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初审相关手续的,逾期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现在,该局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办理延续手续期限提前:煤矿有效期满由原来的30日前提前到有效期满60日前,非煤矿山有效期满由原30日前提前到35日前;而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将文本格式作了修改后的《采矿许可证延续通知书》通过电话通知或直接送达到矿权人手中,极大地方便了矿山企业办理延续手续。
1月份,该局已将辖区内所有的矿山企业逐一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出3月底前《采矿许可证》到期企业11家:石灰石矿3家、石英石矿1家、铁矿2家、砂石矿3家、碱湖2家。目前,该局已将《采矿证延续通知书》全部下发到上述矿权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