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征费稽查所积极安排布置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对煤炭、天然气资补费征收档案资料进行清理,依法依规建档管理,为各级部门延伸审查核对提供详实资料依据。面临国家资源税改革开始实行,从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天然气资源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调整为零,延续二十年对煤炭、天然气资源资补费的征收将告一段落,因此在开展清缴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合法、依规、详实的征收历史档案将是改革后国土资源部门需抓紧完成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在清理清查的过程中,要详细梳理征收过程的相关要件档案,核对缴纳情况,务必要严格把关,做到足额准确缴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避免出现国有资产意外流失的现象,为资源税改革相关后续工作夯实基础。
二是开展2014年度资补费清查补缴工作,重点对2014年12月1日前煤炭、天然气资补费欠缴情况统计核实清缴。2014年7月份自治区政府发布文件暂停收取下半年资补费自治区留成部分,10月份国家发布资源税改革内容,在后续配套文件尚未出台的改革衔接期,停缴部分也未补缴,还有部分企业心存侥幸心理,任意曲解政策造成漏现象。2015年1月份,自治区国土厅明确下文要求清缴,市局下发通知于一季度开展全市清缴工作,重点核查清缴漏缴资补费额,确保国土资源部门对煤炭、天然气资补费足额征收。
三是把国土资源征费稽查重点向非煤矿山企业转移,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资补费核定、征收程序。国家资源税改革后,国土资源部门的资补费征收对象将由原来的主要针对煤、气、油,向主要针对非煤资源进行转移,具体到鄂尔多斯,由于以往煤炭、天然气资源占绝对主体,非煤资源只占很少的比例,因此在征收核定稽查中,对非煤资源重视不够,加之我市非煤企业存在小而散,生产季节性强的特点,因此管理中分旗区做法不一,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征收制度和程序。因此,2015年推动建立完整规范的非煤征管核定征收体系,将成为本年度的征管重点工作之一。
四是要求各旗区开展非煤资源征管工作规范自查工作,形成本地区的工作机制和意见,同时市局将加强督导稽查工作力度,监督建立全市规范征收体系。各旗区由于资源矿种不同,地区条件不同,在重点开展非煤资源征收工作中要充分结合本地区实际,紧紧围绕国家的相关制度规范,开展本地区非煤征管体系建设,要通过自查对原有的不规范征收行为进行整改,严格把握在核定、申报、缴纳、入库等各环节开展符合实际、规范合法的工作。同时,市局将进一步强化稽查工作制度,采取半年定期全面核查、日常不定期随机抽查、开展专项专题督查相结合的稽查方式。严格监督全市各旗区、矿山企业的征缴工作情况,通过不同层面角度的稽查监督,及时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制度严格落实,坚决打击遏制各类违规征缴现象的发生,规范征管行为。
五是走出去学习区内外矿产资源补偿费核定征收的好经验好做法,从而加强全市非煤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我市是全国重要的煤炭、天然气资源富集地区,由于数量较大,近些年煤炭、天然气资源资补费的征收工作接近占到总征收额的99%,非煤矿产资源与之相比,数量少、分布零散,全市征管人员对非煤矿补费征收经验不足,有必要走出去学习非煤矿补费征收先进地区的好做法好经验,从而健全完善我市非煤矿补费征管工作。
其中,在第一季度中,将重点开展对2014年12月1日前煤炭、天然气资补费欠缴情况进行统计核实清缴的工作。目前,旗区摸底自查阶段正在进行中,预计三月中旬将上报形成初步的清查报告和数据表格,市局征费所将全市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将于三月下旬开展专项的清查补缴工作专项督导,确保此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