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新区国土资源分局积极开展落实 节约集约用地专项整改工作

时间:2015-08-31 19:08   来源:    保存: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法治精神推进“新常态”下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为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康巴什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在新区范围内开展了节约集约用地自查清理整改工作。通过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自查清理工作,摸清了新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整改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一是将批而未供土地进行分类处理。对因征地拆迁未落实造成土地未供的,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征地政策宣传,做好群众权益保障,加快批后征地实施和土地开发进度,及时形成供地条件;对因报批土地较为零散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供地的,抓紧完成剩余土地的报批工作,进而形成成熟供地条件;项目因规划原因无法实施的,进一步与规划部门对接,确定规划审批情况,近期可以批复的,及时申请要求出具规划条件意见书,近期无法批复的,纳入政府储备用地,待新的规划批复后,按照新用途进行供应;对交通、水利、军事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督促相关用地部门尽快办理预审手续、规划选址以及发改立项等前期手续,按找正常程序进行土地划拨。

  二是推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对清理上报的闲置土地,按照“分类处理,依法处置”的原则,成立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处置工作。目前已向涉及闲置土地的用地单位发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派专人通过实地勘察和调查取证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调查各宗地有无造成闲置土地以及造成闲置土地的原因,并将调查结果上报闲置土地处置领导小组,依据各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处置方案。

  三是加强土地供后动态巡查,将阶段性清理转为常态监管,立足保障和促进发展,建立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落实专岗专人的巡查责任托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实时监测土地开、竣工情况和出让金缴纳情况、投资规模和各类建设指标的落实情况,确实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做到“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查处”,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约情况发生,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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