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多项举措创新工作思路

一、加强部门联动、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结合《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加强和规范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有利契机,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派驻执法”和“包镇执法”的执法方式,派驻执法工作人员在镇人民政府日常办公,在各镇人民政府辖区内开展日常巡查执法工作,接受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包镇执法工作人员在所属单位日常办公,按时参加各镇人民政府组织的联合执法相关会议,听取各镇综合执法大队的日常巡查工作情况,受领并积极配合各镇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二、分片包干、任务分解、责任到人
1、实行“谁巡查谁负责”
实行“谁巡查谁负责”制度,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通过对辖区行政区域分等定级、划片包干,严格责任到组、任务到人,巡查人员负责责任区内的动态巡查、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等工作,在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时,组长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员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在动态巡查中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到位。
2、借鉴先进地区的网络化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对执法车辆,人员进行规范化跟踪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准确锁定、处置,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监管、有力扭转工作格局
1、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分类实施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要加强对各自辖区内的用地情况进行巡查摸底并建立台账。对摸回来的情况进行分类实施监管。一是有合法用地手续的要进行跟踪监管;二是对办理了临时用地相关手续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是否存在超占、改变用途及是否在使用期限内;三是对无任何用地手续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私搭乱建的要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到位,并督促用地单位及时进行报批其所用土地;四是对无证开采的煤矿进行责令停工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五是对合法开采的矿山企业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的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对无证开采非煤矿产的企业或个人要进行不间断巡查监管,要求其限期停工,依法整改。
2、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前监管
近年来,大部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用地案件都是依据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下发的违法图斑为基础,对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调查立案处理。这样不仅给工作上带来了压力,造成时间紧、任务重,调查取证难等困难,而且还影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威信。因此必须建立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查处到位的执法监察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把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