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问责 强监督 严奖惩——乌审旗国土资源局强政风行风转机关作风

时间:2015-10-24 19:20   来源:    保存:
   为进一步加强全旗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行政效率,近日,乌审旗国土资源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和奖惩措施作了严格规定。 

  《实施方案》指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重点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问责“慢作为”。主要解决服务观念淡薄,责任意识不强,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不重视、推进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是问责“不作为”。主要解决玩忽职守,阳奉阴违,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而贻误工作等问题。三是追究“乱作为”。主要解决违规、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包括违法行政、弄虚作假、吃拿卡要、项目建设中故意刁难服务对象和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问题。 

  为加大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实施方案》明确了监督检查的重点。一是开展为企业和重点项目搞好服务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服务措施是否到位,切实解决服务效率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等问题。二是开展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是否全面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完成情况监督检查。三是开展廉洁自律、纪律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职工上班期间迟到早退、聊天、睡觉和上网玩游戏、炒股、吃、拿、卡、要等行为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为严格工作奖惩,《实施方案》强调,一是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督查中发现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的,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二是对市纠风办反馈的重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办理纪检监察举报案件不及时,导致群众越级上访或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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