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新区坚持依法依规积极处置闲置土地

时间:2015-11-27 17:04   来源:    保存:

  为切实加强土地管理,盘活闲置土地,促进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动态处置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闲置国有土地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康巴什新区依法依规、积极处置闲置土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新区管委会作为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的主体,成立了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由康巴什新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辖区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新区发展、建设、规划、商务、财政、农业、园林、综合执法、监察等部门协同配合,积极开展闲置土地的调查和认定等相关工作。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对已供土地的利用状况和开发程度进行动态巡查,以供地政策的落实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履约为重点,对涉及宗地在监测监管系统中反映为闲置土地的,将处置过程和结果纳入系统中,积极应对各类预警信息,切实解决监测监管系统不反映、处置不到位等问题,实现对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  

  四是逐宗调查认定。对所有闲置土地的问题分门别类、认真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对每一宗闲置土地的详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认真分析其闲置原因、存在的问题,逐宗建立闲置土地台账,登记造册,逐宗上图描述,定期更新。  

  目前,新区已全部完成闲置土地调查工作,部分闲置土地已认定处置。下一步,将加大处置力度,加强部门配合,按照要求,扎实推进新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  

上一篇: 伊金霍洛旗土地整治助农增收

下一篇: 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采取五项措施严格规范2015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