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国土资源局在“十三五”期间将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土地调控作用
时间:2015-12-04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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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依据自治区下达我区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总量和全区土地利用及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分解农用地转用计划,优先保证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和国家、自治区、市及区的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二是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坚守基本农田红线,落实基本农田各项管护措施及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三是严格土地利用管理。严格执行产业政策,重点保障国家、自治区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为民办实事工程用地,保障高科技、高产出的生态型工业项目用地,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投资强度达到自治区政府规定标准的工业项目用地。坚决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圈占土地,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四是全面推进集约节约用地。坚持以项目定用地、以投资额定用地量,全面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闲置2年以上的土地按规定坚决予以收回,并依法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