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取得新成效
时间:2016-01-1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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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当地旗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创新管理、重点突破,稳步推进国土领域改革,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积极推进土地登记审批制度改革。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下放土地登记审批权限提高服务效能的通知》,将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遗失补办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土地分割登记等全部下放至4个基层国土分局、所,实行各分局(所)前置登记发证、旗局后置补章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土地登记服务效能。
二是稳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针对全旗长期存在的征地补偿标准不一、农牧民补偿方式单一、多部门征地等问题,草拟完成《鄂托克旗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并推动旗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首次引入再就业安置、留地安置、入股安置等多种安置途径,规范了全旗征地工作,维护了群众合法利益。
三是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旗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式全面启动。根据《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拟定完成《鄂托克旗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机构整合工作,不动产登记局挂牌运行。
四是大力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多项管理制度和台账,制定了《地矿一体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电子办公(OA)系统建设方案》,统筹推进地矿信息“一张图”管理和办公信息化建设。基本完成“一张图”中的全旗2001-2014年报批土地、建设项目预审、土地整理项目、耕地储备库项目、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征地区片统一年产值等上图工作。系统投入使用后可实现矿山开发、地质环境、执法监察和土地批、供、用、补、查的三维可视化管理。电子办公(OA)系统取得实质性进展,完成软件开发以及布线等工作。系统投入使用后,可实现公文的内部流转和网上办公等功能,进一步提高了机关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