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国土资源局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力度

时间:2016-03-15 11:14   来源:    保存:
  为切实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督促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促进生态建设。2016年,伊金霍洛旗国土资源局重点解决矿山企业由于矿产资源开发等造成的地质地理环境遭到破坏等问题,加大矿山地质地理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力度。 

  为强化对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该旗国土资源局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科学编制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52020年),并严格依据规划,多管齐下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力度:一是规范矿山开采行为,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加强对矿山可能遭受或开采活动中可能诱发的崩塌、滑坡、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避免或减少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二是严格执行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明确治理责任,保证治理资金和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越界开采以及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四是加强地质环境治理宣传工作,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观念深入矿山企业,提高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意识。 

  与此同时, 该旗国土资源局积极申报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大力开展废弃矿山复垦整治,将多年无人问津的废弃矿区,一处处恢复原有地貌,让满目疮痍的废弃矿山,一个个从新披上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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