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土地规划管控作用,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安排使用土地。继续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新增建设用地2080公顷,“十三五”期间规划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45万亩,补充耕地5万亩。
二是做好土地利用指标管理。对全旗范围内自治区、市重点建设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积极向上级争取年度计划用地指标,确保专项指标专项使用。优先不占耕地的项目,优先旗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项目的原则分配计划指标,对于位于有条件建设区的项目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办法解决。同时,按照“计划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使用原则,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用地指标。2016年市局下达我旗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163.35公顷,已审批101.85公顷。
三是做好用地预审。对国家与自治区重点项目建立跟踪服务制度,符合规划的项目主动与用地单位对接,争取项目预审在3个工作日完成。对不符合规划或暂时不能预审的项目做好细致、耐心的解释工作,对预审项目建立台帐。2016年全年共上报预审报件6个459.42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