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旗有效有序集聚资源 破解建设用地供给难题——乌审旗国土资源局加强建设用地供应审批及监管工作纪实

时间:2017-09-01 17:26   来源:    保存:

  乌审旗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2017年乌审旗旗委、旗人民政府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严格保护耕地,强化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建设用地,切实改善和大力提升保障发展服务能力。

  乌审旗国土资源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重点做好2017年全旗建设用地建设供应及监管工作。目前,全旗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8宗、97.9381公顷,其中划拨供应17宗、13.3335公顷;出让供应41宗、84.6046公顷,成交价款1.1014亿元;审批临时用地47宗,977.965公顷。同时,全面启用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系统,对每一宗供应土地实行现场勘查,并及时上传照片及有关资料,对涉及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建设用地单位一律不得申报、竞买新的建设用地。

  做好全旗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乌审旗国土资源局在全旗土地供应的各个环节,均应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范运作,具体继续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高度重视。乌审旗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规范全旗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做好各项相关工作,严格土地供应管理,规范全旗土地管理秩序,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提升土地管理水平。

  二、要认真负责。明确全旗建设用地供应管理职责,确保相关合同的依法履行。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必须在依法完成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后方可正式签订和履行,合同规定的用地面积应当与土地测绘、权属调查和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一致,防止土地面积不一。合同中涉及付款时间、出让年限等主要条款变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合同,而不应以通知等单方行为形式进行变更,防止影响合同法律效力。

  同时,质量评估工作分级进行,全局要认真负责,不仅要配合自治区做好对旗级评估的相关工作,同时要做好对各乡苏木的评估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对在评估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的,应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三、不断提高投资强度和全旗土地利用强度。乌审旗城区规划区内的住宅用地不得低于1,商服用地容积率无特殊要求,工业和仓储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控制指标,其中多层标准厂房容积率不得低于2.0。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等控制性指标达不到要求,办公生活用地、绿地率超过规定标准的,要核减用地面积或不予供地。

  四、要如实提供资料。乌审旗国土资源局通过评估模块上报资料,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材料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同时,严格履行全旗土地测绘及权属调查职责,防止建设用地红线重叠。乌审旗国土资源局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规定,按照规定要求及技术标准办事。在受理全旗土地规划建设用地资料后,必须调用相邻宗地界址点坐标及界址线等权属资料,对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进行实地核对,绝不允许仅凭规划红线进行实地测量定位,防止相邻宗地重叠及遗漏。

  乌审旗国土资源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抓住呼包鄂协同发展的战略机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和提升“绿色乌审”发展理念,将进一步做好全旗建设用地供应审批及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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