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主动作为、贯彻新理念、顺应新形势,高质量启动全旗矿区地质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检查工作
时间:2018-07-12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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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有关要求,充分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压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促进全旗矿山企业依法开采和有序治理,实现矿区地质环境整体好转,近日,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印发实施了《全旗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开展为期3个月的矿山地质环境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采取实地查看与资料审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相关股室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各矿山临时用地审批情况,包括:审批面积,有无重叠,是否验收,临时用地复垦是否按照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是否存放表土等;检查露天煤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及分期治理方案编制、评审、公示、备案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矿山企业边生产、边治理(分期治理)的实施情况以及分期治理验收情况,包括应治理面积、实际治理面积、治理投入等;检查矿山企业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监督监管矿山企业保证金及基金制度执行情况;检查2018年到期矿山企业分期治理情况。
为确保本次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该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工作的协调、调度。
通过本次检查,该局将针对问题,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把实践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提炼、概括,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矿区环境整治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