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进展顺利

时间:2018-08-21 10:37   来源:    保存: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内政发〔2017〕15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等要求,我旗认真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一是做好各级动员部署。做好组织层面上的准备,向旗政府领导汇报,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志新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我旗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调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调查内容核实与工作协调等工作。旗人民政府向全旗各相关部门印发了《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旗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达政函[2018]133号),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按照国家、自治区、市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本旗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抓好经费落实。做好调查经费预算,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103个旗县生产核算统计表,我旗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费用为435万元,和财政部门沟通,根据土地调查任务和计划安排,编制土地调查经费,分三年列入财政预算,每年145万元。

  三是落实作业单位。通过达拉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6月28日开标确立了作业单位单位,为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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