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贵在公为本 阳光法治惠于民——乌审旗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纪略

2020年以来,乌审旗自然资源局紧密围绕法治乌审建设要求,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中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落实自治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对照创建标准,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通过加强法制培训、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理念,当作衡量自然资源工作质量好坏的标准之一。一是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政策法规股负责日常协调、管理、监督工作。确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的运行机制;二是制定了《乌审旗自然资源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确定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并纳入局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标准;三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将行政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股室、基层所和局属单位,全部实行目标量化分解,做到执法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具体,各负其责。通过严格的执法目标责任制分工,进一步增强全系统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有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活动
(一)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流程。为规范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制定了一系列相关行政管理制度。一是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等行政管理制度,以及需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的30多项工作内容,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着装礼仪、言语举止、举报受理、行政审批、现场检查、廉洁自律、日常学习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要求;二是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杜绝行政执法随意性;三是加强执法工作的效能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职责,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对执法行为进行明查暗访、重点回访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廉洁勤政的水平;四是规范行政处罚流程和程序,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查处时严格按照《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得当;五是严格执行自然资源和规划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为依法行政营造了良好的约束机制。
(二)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流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梳理权责清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行政权责清单。在旗政府网站,对凡涉及自然资源征地信息和国土执法的职能职责、法律法规、审批事项、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制度规范、国土动态、收费标准及依据,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及时修订规范性文件。今年乌审旗自然资源局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及时修订了《区片综合地价》;三是健全行政决策程序。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基本上能做到行政决策规则明确、程序完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的机制初步形成。民意调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组织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已经成为乌审旗自然资源局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能按照法定程序,做到科学、民主、法治决策。在旗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增强了公众对规划编制的参与度,提高了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四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善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定检查对象名录库,制定了检查细则,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五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最多跑一次”工作程序。深入开展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系列活动,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精简收取资料清单,清理各种违规收费,积极组织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高办事效率,把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三)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切实完善执法程序。初步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加强了各类文书的统一、规范、完善,卷内材料整齐完备,案卷装订符合要求,参加市自然资源局和旗政府组织的案卷质量评查。
三、履职尽责,严格执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良好形象
(一)健全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网格化责任制度,实现执法关口前移。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健全了动态执法巡查制度,完善了旗、苏木镇、所、村嘎查协管员四级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配备了执法监察车,购置了照相机、执法记录仪化解了执法取证难的问题,全体执法监察人员每年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全部持证上岗。同时按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的规律在全旗范围内划分了三级巡查区域,实行分区域巡查,确保了全旗每一寸土地都在国土执法监察员的视线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法用地行为真正做到露头就打,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
(二)全面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卫星遥感监测积极开展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评估检验自然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近年来我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始终保持在5%以下,确保我旗卫片执法顺利过关不被约谈问责。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土地预警行动等各项行动,切实实现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其次,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狠抓案件查处。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四、加强学习培训,落实监督,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一)注重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做好日常宣传。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运用电视、广播、传单、微信、标语、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手段宣传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我旗自然资源领域工作的新亮点、新成就,为人民群众解决自然资源热点难点问题。二是重视节日宣传。组织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利用特殊时点集中宣传,精心组织了“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 12.4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抓住中心,凸显特色;三是加强重点宣传。针对一些苏木镇、一些行业违法用地和土地信访量偏多的特点,实施“送法工程”,将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手册和不动产登记宣传册等送到当事人手中,达到良好的效果。
(二)落实学法制度,提高法治素质。一是领导干部“领”学。局党组成员注重加强自身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垂范,坚持“每月一课”,主动登台示讲,带头营造“多学”、“勤学”、善学”、“用学”的良好氛围;二是中层干部“互”学。今年以来,乌审旗自然资源局持续抓业务学习,对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等进行统筹安排。严格落实“周一学习日”制度,组织机关干部、业务骨干轮流授课,互帮互学。特别是中层干部的学习,要求做好学习笔记;三是年轻干部“轮”学。组织年轻骨干参加了上级组织的干部轮训班,通过脱产学习,增强了互相交流学习,提升综合能力,达到预期目的。四是集中培训学“帮”学。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并狠抓落实,邀请专家对乌审旗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五是赠书送法“促”学。把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政策手册、自然资源100问、地质灾害100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书籍,分别赠送给苏木镇领导干部、村嘎查干部等,让各级领导干部深入领会自然资源法规政策,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决策能力与依法行政能力。
(三)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利用上门服务、执法办案、矿山整治、动态巡查和精准扶贫的有利时机,深入农村村组院落、田间地头,面对面为服务对象宣讲宪法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热情耐心解答群众咨询,促进了“送法律服务进企业”、“送法律服务进矿山”等法律六进活动的顺利实施。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展板、公众号和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国土系统普法工作动态和亮点做法,实现了普法工作全覆盖、无漏洞、无盲区。
五、完善行政争议化解制度,打造法治自然资源执法环境
(一)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乌审旗自然资源局于2012年就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明确了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纪律要求等。近年来,在法治政府建设日益完善的过程中,乌审旗自然资源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全面介入部门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领域,有利地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认真遵守《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调查、协调、举证、答辩和应诉等工作。依法及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向复议申请人公开答复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三)引导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切实把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依法保障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不拦截正常上访群众,及时妥善处理,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耐心解释或者给予诉求引导,并及时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
六、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乌审旗自然资源局每年定期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旗人大先后对乌审旗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整治情况和《土地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乌审旗自然资源局积极落实人大议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各项议案及建议,并主动邀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议案委员召开座谈会,面对面沟通,汇报议案办理设想及工作推进情况,征询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保证议案的办理质量,得到了旗人大及议案委员的高度肯定。
总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标准,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在自然资源管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积极有效营造法治自然资源的良好环境,当然对照标准也还有不足之处,如对创新自然资源管理思考不深入、对个别重点环节工作落实还不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创建验收为契机,继续强化学习、规范执法、科学监管,争取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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