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厅批准东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时间:2020-07-17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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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东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内自然资字﹝2020﹞233号)文件,同意《东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修改成果。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是为了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实现东胜区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和各乡镇乡村振兴项目的及时推进等目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此次规划修改仅对各项用地在空间布局上进行调整,确保修改前后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等各项指标不突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和规模不改变。
在后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的实施中,我局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生态环境建设制度,确保各项规划目标的实现,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规划用途管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加强农用地专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