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多举措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地见效
时间:2024-10-21 15:48
来源: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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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信访工作法治化目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信访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自然资源领域信访事项的基本特点,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细化自然资源信访工作,不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畅通信访渠道,健全征集制度。在政务服务大厅、单位门口醒目位置悬挂征集意见建议箱,在微信公众号置顶建言献策专栏,并通过信访代办、接诉即办、违法线索举报等途径畅通民情,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和排查到的各类矛盾纠纷。同时全面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股室直接负责的良好工作格局,让群众诉求件件有找落、事事有回应。
强化风险排查机制,推进源头治理。建立信访问题与潜在矛盾纠纷隐患台账,定期通过重点工作会议调度信访、市长热线与历史遗留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在每月通报信访、市长热线等工作办理情况,有效处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截至目前,召开重点工作会议调度信访工作10次,领导包案2件,办结12件群众急难愁盼信访问题,办理市长热线46件,办结率、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依法分类处理,提高答复效率。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按照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自然资源领域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路线图”,认真分析、甄别信访人反映的事实和诉求,区分申诉求决类、意见建议类、检举控告类事项,把可以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程序、公安机关法律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权利救济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导入不同途径处理。并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试行)》精准选用适用程序及答复文书,及时向信访人告知办理程序、答复时限和应遵守的规定。对于不予受理和不再受理的信访事项向信访人告知原因,持续做好政策解释、教育疏导工作,坚决做到“判好、分好、办好”。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实现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是处理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下一步,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原则,全力做好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维稳工作,不断畅通信访渠道,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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