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尔多斯市经纬测绘院测绘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5-09-29 10:48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保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审批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01号)要求,我局对鄂尔多斯市经纬测绘院测绘资质注销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电话:0477—8581812
  邮箱:ezrdlxx@126.com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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