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先行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评估修改工作
时间:2012-05-03 17:08
来源:
保存: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10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旗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2011年1月24日通过审批。但当前我市建设用地规模严重不足,到2020年期间可用的建设用地规模仅6610公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对鄂尔多斯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要将鄂尔多斯建成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重点煤电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可再生能源产业基地及装备制造基地。可现行规划的用地规模已明显不能保障我市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需及时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政府曾多次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申请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资源厅也多次向国土资源部汇报,201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明确指出,支持内蒙古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市政府紧抓历史机遇,一边积极申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一边提前准备,组织精干力量于11月初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前期调研工作。现阶段正紧锣密鼓地进行规划文本及图件的编制工作,为评估修编试点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 孙俊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