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初显成效
时间:2010-11-22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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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国土资源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采取“预防为主、防查并举”原则,强化执法巡查和案件查处,前移执法关口,不断提高执法监察工作力度。
一是实施动态巡查,构建防控网络。落实动态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主体,实行旗、苏木镇两级分级巡查,逐级负责,切实发挥动态巡查的作用。我局执法监察大队对全旗范围巡查每月不低于72次,基层所对辖区内的全面巡查每月不低于12次。进一步发挥基层国土资源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上半年,共出动巡查车辆45余次,发现制止土地违法行为45件,有效防范违法行为演变为土地违法案件。
二是强化信息报送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实行重大土地违法专报制度和违法用地周报制度,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报告。对所有报表,一律要求局分管领导签字,极大增强了局领导依法管地意识和责任意识。此外,我局还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工作,进一步对动态巡查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巡查人员发现违法用地不报告是渎职,违法用地不制止是失职,制止不力也是失职,同时要求制止违法用地行为必须附有图片资料。
通过强化动态巡查、明确责任,将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降低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更降低了违法用地处理的难度,违法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有效的保证了土地的合法利用。
一是实施动态巡查,构建防控网络。落实动态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主体,实行旗、苏木镇两级分级巡查,逐级负责,切实发挥动态巡查的作用。我局执法监察大队对全旗范围巡查每月不低于72次,基层所对辖区内的全面巡查每月不低于12次。进一步发挥基层国土资源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上半年,共出动巡查车辆45余次,发现制止土地违法行为45件,有效防范违法行为演变为土地违法案件。
二是强化信息报送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实行重大土地违法专报制度和违法用地周报制度,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报告。对所有报表,一律要求局分管领导签字,极大增强了局领导依法管地意识和责任意识。此外,我局还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工作,进一步对动态巡查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巡查人员发现违法用地不报告是渎职,违法用地不制止是失职,制止不力也是失职,同时要求制止违法用地行为必须附有图片资料。
通过强化动态巡查、明确责任,将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降低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更降低了违法用地处理的难度,违法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有效的保证了土地的合法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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