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四项措施”大力支持园区发展

时间:2013-04-12 15:22   来源:    保存: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制定出台“四项措施”支持和推动园区建设发展。 

  一是将园区建设用地和园区配套设施用地统一纳入旗区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园区范围内涉及到的未利用地纳入到旗区未利用地开发利用专项规划范围。 

  二是园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单列。对今年园区在建的156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逐项核实用地情况,用地指标优先匹配。 

  三是提高园区国土资源保障服务水平。争取在各园区设立国土资源服务机构,切实加强对园区建设的保障和服务力度。 

  四是局领导包片负责园区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园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实行绿色通道,对培育销售收入超过百亿的18个园区和营业收入超百亿元30户骨干企业实行9名局领导包片负责制。  切实解决园区发展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刘明远 刘 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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