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出台并印发和谐矿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时间:2012-09-18 16:17   来源:    保存:

  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以鄂府发[2012]41号文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和谐矿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阐明了建设和谐矿区,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之路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坚持以人为本,围绕转变矿业开发方式、规范矿业开发秩序、加强矿区环境保护治理、协调化解矿群矛盾和维护矿区群众利益四个工作重点制定了试点工作目标和任务,分阶段制定了试点工作步骤,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和试点工作开展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内容全面丰富、切合实际、合理可行。下一步,按照《方案》的部署,各旗区人民政府要成立起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和谐矿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级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并选取1至2个矿山作为先行试点,切实推动和谐矿区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鄂尔多斯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杨丽娜

上一篇: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稳步推进和谐矿区建设试点工作

下一篇: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举办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