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报批服务中心立行立改 切实服务群众

1.土地报件质量考核
为了严格土地报件质量,加快报件速度,有效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同时也为旗区实绩考核及后续指标分配提供必要的客观依据。2013年8月21日,市局下发了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报件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对各旗区上报市局的所有报件进行质量评分,同时将土地报件质量考核列入年终目标考核中,权重15%。自2013年8月21日后市局接收的所有报件均附质量评分表,年终进行汇总。
2014年伊始,1月1日起接收的所有报件进行评分,严格把关,力争做好整个年度的报件质量评分工作。
2. 为提高土地报件质量,统一报件要求与程序,进一步规范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各类报件的报批,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将各项土地报件的报送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各项土地报件将由各旗区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分局的土地报批中心按照相关文件及政策要求统一组卷、初步审核,统一报送市局报批中心,市局报批中心不再接收用地单位上报的报件。同时,要求各旗区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分局的土地报批中心对各类报件要件及详细内容严格把关,对报件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完全责任,对报件质量负责。
在统一接收报件的同时,简化接件程序,方便服务群众。按照报批中心原接收土地报件的流程,报件在报批中心要经过接件人员收件、中心负责人签字、初审人员附评分表进行评分三个环节,仅报批中心就有三个环节,相对来说增加了报件人员的工作量,也影响了整个报件的进程,现将这三个环节统一于报批中心接件大厅进行,由工作人员在接件大厅完成上述工作,减去了报件人员奔波的时间。
3.报件在市局内部运转期间的会签程序简化。
过去报件在市局内部运转中,由六个会签科室分别会签,有问题分别提出并在该会签科室补正,然后流转至下一会签科室,最后返回主办科室。
现改革为六个会签科室分别会签,但将问题在会签表单中明示,由转件人员通知报件人准备补正内容,会签完成后由主办科室统一进行补正,而非各会签科室分别补正,缩短了报件整个的运转期限,同时也节省了报件人员多次往返的时间,为报件上报争取了宝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