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厅督查组来鄂尔多斯市督导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三率”管理工作

时间:2015-08-31 17:04   来源:    保存:
   8月28日-31日,为落实《转发国土资源部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工作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国土资发〔2015〕104号)和《关于做好矿产资源“三率”管理和进一步加强储量动态检测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4〕209号)文件要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督导组一行6人莅临鄂尔多斯市开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三率”管理督导检查工作。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督导组先后对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准格尔旗的部分矿山企业进行了实地的核查与调研,主要针对各旗区落实国家资源税改革前煤炭、天然气资源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清理和追缴情况;落实国土资源部77号文件情况;国土资源部已公布22个矿种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现状和指标执行情况;2014年度矿山储量检测及储量年度检测报告情况;2015年度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等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核查。

  8月31日,督导组结束了对旗区的实地抽查,在市国土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督导情况座谈汇报会。会议由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萨仁同志主持,由市局地质科赵小树科长、征费所阿拉塔所长、矿管科陈俊岩科长、地调院陶格斯副院长先后汇报了我局开展资补费征收以及“三率”管理等工作的情况。综合实地抽查和会议汇报的情况,督查组充分认可并肯定了我局所做的工作和取得成绩,并由督查组组长籍珑处长对我局工作进行了现场点评。籍珑处长讲到,一是在征管工作方面,我局工作亮点突出,不但很好地贯彻了国家资源税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而且始终严守依法征收的准则,不给企业增加任何额外负担,同时也保证国家权益不受到损害,顺利平稳的度过了改革调整期,为全区的征费工作做出了示范和表率作用。二是在“三率”管理方面,我局地质科、矿管科和地调院对政策钻研很深,能够较为出色地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政策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很好地掌握和把控实施方向与执行力度。下一步应有重点持续推进,力求率先在全区拿出可以推广的工作成果。三是希望我局在资补费征收和“三率”管理工作中,继续保持现有的工作热情与方法,继续一方面保证矿产资源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也要多和企业沟通了解情况,尽可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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