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来鄂尔多斯市督查指导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时间:2016-07-19 10:53   来源:    保存:
  近日,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验收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和指导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的安排,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督查指导小组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了督查与指导。 

  本次督导工作采取汇报、查看资料、考察窗口和设备、座谈讨论的形式进行。对照自治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新开旧停”各项标准,我局从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建设、资料移交、窗口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平台建设、数据整合及其他相关准备工作等7个方面,向督查指导小组汇报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督导组认真查看了各类资料,还到我市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实地查看了不动产登记办公地点,强调了窗口设置要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窗口人员要实行规范化服务,要采取多种便民惠民措施,方便广大人民群众。

  在座谈讨论中,督导组认真分析了当前形势,强调了要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提出了四点指导意见:一是要做好人员划转与聘用工作,划转人员要及时到位、定岗定责,聘用人员要认真选聘、做好培训,要保证不动产登记队伍的稳定性,要认真研究确定重要岗位人员,落实AB岗责任制;二是要做好资料移交工作 ,要积极与住建、林业、农业部门对接,积极开展资料移交工作,建立共用机制,确保不动产登记各项基础工作与后期工作有效衔接、稳定延续;三是要做好数据整合与档案管理工作,要因地制宜地编制数据整合方案,在分析好原有数据的基础上开展数据整合工作,要按不动产登记的新标准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四是要做好发证前的宣传与公告工作,要做好首发仪式的准备工作,将公告写清、写细。

  本次督查指导,指出了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重点与难点,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为我市下一步有的放矢地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指明了方向,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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