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进城落户农民工宅基地使用权处置现状

时间:2016-11-28 16:02   来源:    保存:
   一、宅基地管理基本情况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牧区宅基地管理,改善农村居住条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新农村建设,从2011开始,我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调查了全宅基地基本情况,此次共调查了17.77万宗宅基地,按照“一户一宅”“农区一户面积不超300平方米,牧区一户面积不超400平方米”等规定条件,对其中17.72万宗宅基地进行了登记发证,其余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只调查不发证。

  随着全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实施,我市对符合条件的危旧房屋采取政府给予现金补贴的政策进行了拆除和改造翻新。

  二、大力推进农牧民进城购房

  今年我市围绕房地产“去库存”的政策,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细则,各旗区按照此细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本着吸引农牧民转移进城购房或进入公共租赁住房的思路,出台印发了相关办法规定。东胜区围绕城乡统筹先行示范区建设,统筹推进城市园区规划区、旅游开发区、煤矿开采区及生态恢复区四个区域的移民搬迁工作,印发了《东胜区推进城市(园区)规划区等四个区域农民转移进城相关政策规定》(东政发〔20169号)。准格尔旗为鼓励农牧民进城落户,印发了《准格尔旗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细则》(准政发[2016]16号)。为使农牧民转移进城有保障,东胜区一是通过发行房票、地票的模式,实现货币化安置,转移农民根据地段、面积、户型、价格等各自需求,使用房票、地票置换或购买政府安置房源选购比价信息平台中的房屋。为满足移出农民的刚性购房需求,采取政府搭建购房比价信息服务平台、购买存量商品住房、转移农民公平自愿选购的方式进行安置。二是提高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对于生态恢复区的转移农民,给予更大力度的购房优惠,以基准价2980/平米为基数,为每人提供20平方米住房,60周岁以下农民按均价700/平方米交纳,60周岁以上农民按均价500/平方米交纳,超出部分按1000/平方米交纳,优惠面积为100平方米。三是按照征拆时间先后给予奖励。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6月底全部完工的建设要求,根据农民拆迁转移时间先后给予奖励,在政策公布两个月内拆除房屋及附属设施且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按照相关标准给予征收补偿后,超出优惠房价面积部分按基准价的30%再给予优惠,每推迟一个月进行拆迁的,优惠额度下降10%。四是拓宽范围,使更多农民享受移民政策。对未享受过生态移民等政策且已自然移民的农村户籍居民,政策公布两个月内拆除农村住房及附属设施、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并给予补偿后,可以自主选择购买城区政府安置房源房屋,并给予100平米房价20%的优惠补偿。五是采取“产权共有”、“租售并举”两项措施,帮助贫困农民缓解购房压力。针对无力一次性支付购房款的贫困农民,通过按揭、出租、担保等方式,试行“产权共有”政策,让贫困农民先住进新房,再逐步支付购房款并取得产权;针对暂时无房居住的贫困农民,通过“租售并举”的方式与区房屋租赁运营公司签订租赁、购房合同,并给予20%的价格优惠。

  为确保转移农民留得住、住得好、能致富,东胜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转移农民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东党办字〔201550号),坚持“党建引领、社会协同,以人为本、体现自治,以城为主、城乡衔接”原则,实施“五项工程”解决转移农民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转移农民“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村居联建、村企联建和村与部门联建等形式,设立联合党委、网格党小组和合作社党组织,构建区域型、网格型和产业型相结合的党组织。实行移民党员“双管双诺双带”管理办法,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党员带动、全民参与、充满活力的基层治理格局。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优配强“两委”班子、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鼓励有威望的老党员、老社长参与社区事务,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居民自治体系,使党的领导和居民自治融为一体。通过整合、调剂、置换等多种途径,加强转移农民居住社区活动室、文化室、卫生室及室外活动场所建设。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365精细化服务法,掌握实际需求,理清办实大事小情,为转移农民提供精细贴心服务。按200户左右居民划分一个网格,安排一名网格工作人员,实行网格管理。区直部门下移重心,减少层级,简化程序,镇街道推进“去机关化”,使转移农民就近办事,就近实现公共服务“一门受理、一站办结”。通过集中上课、现场示范、实际操作加强转移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强化新引进企业、新上项目吸纳转移农民就业责任,推荐转移农民到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公益岗位正规就业、灵活从业,促进转移农民更加充分、更加稳定、更高质量就业。强化对转移农民的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推介等服务,探索设立转移农民“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鼓励转移农民开办小超市、快餐店等创业。对转移农民居住小区进行排查,解决房屋质量遗留问题,抓好居住小区硬化绿化美化,全面改善供水、供热、供气等设施。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制度,探索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三位一体”的物业服务模式,引导转移农民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物业消费意识,为转移农民提供优质物业服务。统筹考虑平价便民店、文体场所、学校、医疗服务机构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为转移农民构筑方便、就近、舒适的休闲娱乐圈和生活服务圈。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当前农民工全家进城落户后宅基地使用权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随着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双重压力的影响下,我市虽然推出一些相关政策来帮助农民工就业,但就业压力依然严峻。进城农民工的收入普遍不高,还要随时面临失业的风险。另外城镇房价普遍偏高,进城农民工多租房居住,购买住房的资金不足。多方面的压力下,进城农民工大都不愿意放弃原有农村宅基地,认为农村是其最后的生活保障,城市失业还可以回农村务农,因此到目前没有自愿放弃宅基地的农民工。

  建议今后对进城务工农民购房应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扩大范围;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增加就业岗位,让农民在城里真正留得住、住得好、能致富,没有后顾之忧后才能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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