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自治区返还价款及本级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时间:2016-12-22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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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收费政策,坚持“阳光收费”,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依法抓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入库工作。2016年截止11月30日,自治区返还我市两权价款及本级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如下:
1. 自治区返还我市两权价款及资金占用费共计2.9亿元。
2. 代厅征收探、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174.9万元。
3. 市级国土资源收益共计268.38万元。
以上所有非税收入全部足额缴入市非税收入管理局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