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扎实推进十项惠民利企举措 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便利度满意度
时间:2023-01-14 08:44
来源:确权登记科 张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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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以为群众和企业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不断强化登记窗口建设,不断优化登记工作流程,不断压缩登记办理时限,不断夯实基础数据信息,为民惠企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躬行践履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迈上新的台阶,极大增强了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2020、2021年全国、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登记财产指标取得全区前三名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先进,追赶超越,圆满完成了2022年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填报工作。



一、紧紧围绕“一件事一次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登记便利度
一是全面推广应用自治区“一窗受理平台”和“不动产网上服务大厅”,实现了登记、交易、税收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网上缴税缴费、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24小时在线信息查询,保障了“我要办理不动产权证”一件事一次办全面落地实施,受理办理量一直居全区前三,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和企业。
二是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向银行、法院、公积金、分局、乡镇所延伸,全市延伸点达到159个,水电气暖全部实现线下联办。在全区率先实现了与内蒙古电力线上“不动产+电力”联办过户、“公积金贷款+不动产抵押登记”线上一件事一次办。打通了全市工改系统与自然资源一站式平台、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系统,成为全区首个实现“验登合一”的盟市。据统计,全年全市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1743件,银行等金融机构抵押登记7994件,助力金融机构释放贷款81.8亿元,在疫情常态化情况下,有效开展了助企纾困。

三是大力推动信息共享交换。通过自治区“一窗受理”平台,实现了与公安、民政、市场监管、公证、卫健、住建、税务、编办8个部门信息共享交换,实现在线比对核验。依托市大数据平台,开展了不动产登记信息向相关部门交换共享,助力新生入学、公租房申请“一件事一次办”落地见效,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了登记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四是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完成了存量登记数据电子证照生成、汇集,实现新增登记数据实时生成电子证照。截至目前,全市共生成汇集不动产权电子证照642307本(份)。企业和群众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蒙速版APP等可查阅、下载电子证照,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体验感、便利度,实现了电子证照在银行等工作场景广泛应用,提高了电子证照的利用率。

五是实现登记信息24小时“全自助”查询。通过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蒙速办APP、自助查询机等多种渠道,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可随时免费自助查询、获取、下载、打印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24小时全自助办理”。经统计,全年全市网上查询量达30252件(次),大厅现场查询量达213164件(次)。同时,切实做好了组织、法院、人才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查询服务。
六是大力推进地籍图系统建设,市本级、伊旗、达旗、准旗、乌审旗已实现“扫码看图”,其它旗正在建设中,不动产权证书上不再粘贴宗地图和房屋分户图,只打印“二维码”,企业和群众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查看到本单位及本人名下的房屋分户图等信息,既节约了成本又提高了效能。
七是持续推行多项便民惠企服务措施。设立企业服务专窗和联络对接机制,对企业涉及的不动产登记及时给予政策咨询并积极推进解决办理。畅通疫情绿色通道。疫情期间,保持预约渠道畅通;市、旗办证大厅设置“疫情防控服务专窗”,凡是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个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当场办结。全年全市为1704个企业提供咨询服务5047次,办理企业各类登记事项105177件。疫情期间,为285家企业3772个人提供了急办服务。经常化开展上门服务,全年为3687位老弱病残人员及时提供了登记上门服务,让登记服务既有速度也有温度。推行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据统计,全年全市有483家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99万元,减轻了企业负担。积极推行网上缴费,实现了登记费缴纳及票据电子化、登记大厅申请电子签名。
二、心怀“人民至上”的情怀,持续推进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不断提升登记服务满意度
一是积极推动解决企业用地等非住宅“办证难”问题。认真研究国家、自治区政策要求,学习借鉴区内外地区做法,起草制定并经市人民政府审议出台了《鄂尔多斯市进一步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非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市政府105号文),为全市开展非住宅类历史遗留“办证难”项目解决处理提供了政策支撑。早行动早部署,组织各旗区开展了非住宅遗留项目摸排建档,梳理分析清了影响不动产登记的堵点、难点问题,为下力解决化解“办证难”问题明确了思路、任务。同时,继续做好住宅类办证难问题解决处理。
二是开展了“交房即交证”试点。开展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范房地产历史遗留项目“办证难”问题产生的有效手段,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举措。为做好这项工作,市局认真研究政策,采取“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巩固扩展”的工作路径,逐步实现“交房即交证”常态化。2022年5月6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府办发〔2022〕57号),6月底前,各旗区均已开展试点工作,截至目前,9个旗区有10个新建商品房试点项目实现交房即发证,实现了住权和产权同步,切实解决了群众实际需求,回应了群众内心期盼。此项工作在全区率先实现了9个旗区全覆盖,并稳步常态化开展。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自然资源部144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及时传达全国不动产登记队伍专题警示教育暨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刘国洪副部长讲话和8月30日不动产登记业务视频培训会(第三期)部登记局田局长讲话,仔细研学落实144号文件有关内容,结合实际切实抓好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认真落实不动产登记“六不准”,要求市旗登记中心通过晨会或工作会迅速将不动产登记“六不准”传达到每位窗口工作人员并认真执行,同时在大厅或公众号进行宣传推广。市局及时将144号文件转发到了各旗区局和市旗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各地对照144号文件,逐条研究,对已开展的要巩固提高,对未实施的要加快实施推进,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厅监管平台反馈的问题整改和落实自治区、市营商环境内容,深入自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市局向各旗区局下发了考核清单通知,将部144号文加强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提出的5个方面31条进行了量化,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好144号文的贯彻落实和年底考核。







2023年,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将一如既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安排,以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为契机,进一步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民生发展贡献更多更好更优不动产登记服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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