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1-10-28 08:31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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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小明代表:
您的《关于全市加快落实绿色图章(绿化验收合格证)制度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绿色图章(绿化验收合格证专用章)制度可以有效提升园林绿化建设水平,但基于以下几点,并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多次研究,该项制度至今未能实施。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未经法律授权,绿色图章制度不能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二是制定出台绿色图章制度,将增加审批前置条件,不符合国家简政放权相关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三是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作出了明确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要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项目,绿地率是其中一项重要审核内容。建设项目竣工后,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要求,规划核实建设内容,绿地建设不满足要求的,交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下一步,在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及管理过程中,园林部门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对配套绿化工程提出具体意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认真组织研究园林部门提出的意见,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采纳。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5日
(联 系 人:张刚
联系电话:0477-858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