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 刘*凤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2-07-1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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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627执恢1169号及《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内0627执恢1169号文书,将苏*祥、于*燕坐落于东胜区伊煤路北35号街坊天骄绿苑佳泰小区10号楼3单元506(不动产权证书:112577号,112578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刘*凤(身份证号码:14021*********0520)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44247号)。因无法提供苏*祥、于*燕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苏*祥、于*燕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