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 于*春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2-08-17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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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内0602民初1035号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内0602执892号文书,将刘瑞坐落于东胜区松山路2号街坊泰裕世家小区1号楼1单元502号(不动产权证书:109021203818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于丽春(身份证号码:152781*********4849)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50079号)。因无法提供刘瑞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刘瑞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