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 任*梅不动产权证书撤销的公告

时间:2022-08-23 15:01   来源:    保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内0625执1546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内0625执1546号文书,将任玉梅(身份证号码:15272*****07324)坐落于东胜区新奥路3号奥运花园小区18号楼2单元903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任刚(身份证号码:152*****41216)名下。被执行人任*梅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法院已将上述不动产权利裁定至任*名下,现将任*梅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蒙(2019)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19881号)撤销。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任*梅对撤销原不动产权证书发布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对任*梅申请的不动产权利予以办理注销登记。对撤销该不动产权证书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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