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乌*玛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2-08-24 08:43
来源:
保存:

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602执2163号之一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内0602执2163号文书,将李*飞坐落于西纬六路北康城住宅小区二期康景苑3号商业楼1层8C(不动产权证书:059388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乌*玛(身份证号码:152724*********0049)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092767)。因无法提供李*飞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李*飞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