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郝*女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2-09-20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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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627执1408号之九十三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内0627执1408号之九十三,将被执行人翟*所有的登记在张*霞名下的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明路7号秀水蓝天小区6号楼1层104的房屋所有权利转移至郝*女(身份证号:152723********6625)名下,因无法提供鄂尔多斯市大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现将鄂尔多斯市大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蒙(2022)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15827号)) 作废。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