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注销赵*春不动产他项权利的公告
时间:2022-09-26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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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春(身份证号码:152701**********0375)不慎将抵押于中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QF905号)丢失。
中国*****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出具了同意注销抵押的相关证明。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赵*春申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发布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如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对赵*春不动产登记证明予以作废,如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