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 芦*娜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2-12-1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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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6执恢223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内06执恢223号文书,将康*琴坐落于东胜区杭锦北路2号街坊(不动产权证书:D-00651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芦*娜(身份证号码:150202**********2765)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109041102785号)。因无法提供康*琴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康*琴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