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李*潞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2-12-16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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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221执445号之四及《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内0221执445号之四文书,将王*坐落于东胜区纺织街7号街坊兆龙小区1号楼5单元510(不动产权证书:25518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李*潞(身份证:150622************1581)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109041404622号)。因无法提供王*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王*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