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注销杨明秀等54户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时间:2023-02-16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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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关于办理已征收房屋产权注销的函》(东房征函〔2023〕4号)的有关文件,杨明秀等54户的不动产已被拆迁补偿,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申请注销该不动产权利的注销登记且无法收回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向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办理杨明秀等54户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杨明秀等54户不动产权利注销登记及作废原不动产权证书发布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申请的杨明秀等54户不动产权利予以办理注销登记。对注销登记及作废原不动产权证书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 后附注销房产证明细表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