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李*梅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的公告

时间:2023-02-16 17:11   来源:    保存:

李*梅(身份证号:152701**********4523)不慎将坐落于东胜区杭锦南路23号街坊1号楼-4单元-442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109021409765号)遗失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李*梅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发布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对李*梅不动产权证书予以作废,如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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