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郝*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2-21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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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内0627执1233号之四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内0627执1233号文书,将张*莲坐落于东胜区伊煤北路35号街坊4号楼3单元106(不动产权证书:067056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郝*(身份证号码:152728******3032)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蒙(2018)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563号,109041604668号)。因无法提供张*莲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张*莲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