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杨*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2-22 11:42
来源:
保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627执1408号之一百七十五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内0627执1408号。将被执行人翟耀所有的登记在朱小玲名下的位于东胜区文明路七号秀水蓝天商住小区10号楼1单元202的房屋所有权利转移(不动产权证书: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109633号)至杨波(身份证号:1527*********5224)名下,因无法提供鄂尔多斯市大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现将鄂尔多斯市大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