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戴*军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3-06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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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内0627执恢1452号之一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内0627执恢1452号文书,将李飞军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环路7号街坊阳光名邸小区3号楼3单元01号住宅(产权证号:120356)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戴永军(身份证:15272********316)名下并注销该房屋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0046240号)。因无法提供李飞军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李飞军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