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吴*景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3-20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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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内0602执恢1043号之四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内0602执恢1043号之四号文书,将李*坐落于东胜区家园路7号紫薇花园11号楼2单元104(不动产权证书: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01191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吴*景(身份证号码:1527******63619)名下。因无法提供李*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将李*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