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 高*飞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的公告

时间:2023-03-22 10:12   来源:    保存:

高*飞(身份证号:15272********7815)不慎将坐落于东胜区万正路1号警苑春小区4号楼1单元602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蒙(2020)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02985号)遗失。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高*飞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发布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对高*飞不动产权证书予以作废,如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22日 

   

上一篇: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李光东裁定过户的公告

下一篇: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廉*他项权证书遗失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