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注销 魏新民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时间:2023-11-30 15:02   来源:    保存:

依据个人承诺书,魏新民(身份证号:152******51101)位于********(不动产权证书:1094号)的不动产已被拆迁补偿,现魏新民申请注销该不动产权利的注销登记且无法收回该不动产权证书。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魏新民申请办理该不动产权利注销登记及作废原不动产权证书发布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对魏新民申请的不动产权利予以办理注销登记。对注销登记及作废原不动产权证书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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