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昊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12-04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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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02执恢267号之四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02执恢267号之四。将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永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不动产权证: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44848号)的房屋所有权利转移至刘昊(身份证号:15272*******53316)名下,因无法提供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永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初始登记证书,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永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号作废。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