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 贾文明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1-04 09:38   来源:    保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0627执1206号之二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0627执1206号之二文书,将张美荣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070599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贾文明(身份证:15*******214411)名下,因无法提供张美荣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张美荣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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